各系、各相关部门:
临近寒假,为了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根据学校《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用电和防火工作的通知》(陕师院办[2014]34号)、《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陕师院〔2014〕13号)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各实验(实训)室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在放假前规划出实验(实训)室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对各实验(实训)室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易燃、易爆以及各类危险品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于寒假期间需要用电的单位,请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设备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我处会协调假期用电事宜。
学前教育相关系,重点对3号教学楼、图书馆10层(包括琴房、舞蹈室以及各实验(实训)室)的防火、防爆、防水、防盗和电气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美术系重点对1、2号教学楼、图书馆9层的画室的防火、防爆、防水、防盗和电气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化学与化工系重点对各实验室防火、防爆、防水、防盗和电气安全、易燃气体安全、高压气瓶安全、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剂安全、爆炸性物质安全等实验技术安全管理方面入手,结合本实验(实训)室自身特点,加强实验(实训)室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切实做到实验(实训)室无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无安全事故。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系、教育科学系、中国语言文学系、环境与资源管理系、政治经济系、数学系、体育系等系重点对各实验(实训)室的防火、防爆、防水、防盗和电气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