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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系实验教学考核与考核管理办法


实验教学是整个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实验教学的质量,规范实验教学的考试考核(以下简称“考核”)工作,根据我系实验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教学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平时考核

1.预习报告

包括实验指导所规定的实验目的、基本原理、操作步骤、实验流程、实验结果的计算分析方法等。

2.课堂操作情况

包括对仪器、设备的规范性,操作的熟练程度等。

3.实验报告

包括实验目的、原理、方法、操作步骤、数据计算、实验结果分析及讨论等。

(二)学期考核

1.笔试考核

包括实验的基本原理、仪器、设备等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注意事项、问题讨论与分析等。

2.实验能力考核

考核学生对实验项目所规定的仪器、设备操作科学性、规范性,操作的熟练程度、实验步骤、实验结果讨论分析等。

二、命题

(一)命题原则

1.依据实验教学的课程大纲编写考试大纲,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

2.期末考核必须体现“教考分离”的原则,突出实验教学的特点,重点考核实验的基本理论、实验方法、实验基本技能、技巧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命题要求

1.笔试考核命题参照《化学与化工系实验教学考核与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不同实验课的特点进行命题,考核时间一般为60分钟。

2.实验能力的考核要依据课程特点和实验室的客观条件(如仪器设备配套数、容纳的学生人数等)确定具体的考核方式,考核时间一般为60-120分钟。

(1)抽签方式:每组学生考核的项目各不相同,这适合于仪器、设备套数较少(一次容纳学生人数较少)的情况。

(2)抽样方式: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一次容纳的学生人数较多,可以在已做过的实验中抽取其中之一作为实验能力考核内容,也可以选择其他考核题目。

3.笔试和实验能力考核试题都要编写明确的评分标准,并附以标准答案。其中一些设计性实验、综合性实验要注意答案的多样性。

(三)命题步骤

各类实验课程的命题工作由教研室负责。具体步骤如下:

1.确定命题小组。每门实验课程要成立2-4人的命题小组,其中1人为主命题教师,负责本课程的命题工作。

2.制定命题方案。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制定的考试大纲,在主命题教学的组织下,制定命题方案。科学、合理的确定试题的题型、题量、深度与广度,并分配给命题教师。实验教师按要求提供使用的实验教材与教案。

3.分工命题。命题教师按题型承担命题任务,将编制的试题一题一卡填写命题卡片(包括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实验能力的试题还包括考核要求、操作要点、结果分析等。

4.试题审核与试卷组织。主命题教师应严格把关,对所有试题要逐一审核,然后按设计好的方案,试题难度标准要相当,且每各套试卷的重复率最多不超过10%。

5.试题验收。每门实验课程要由教研室组成2--3人验收小组,对试题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命题小组,重新组织命题。验收完毕后,试题由系负责保管。

三、考试实施

(一)实验教学考核的组织实施由教研室负责,包括命题、试卷印制保管、监考、阅卷登分及实验考核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实验考核应于理论课期末考试前两周进行完毕。有关单位在实验课考核前两周将实验课考核安排意见报教务科备查。

(二)实验考核由实验中心主任任意抽取一套试卷(包括笔试考核试题和实验教学考核试题)对学生考核。

(三)实验能力考核必须在考前二周由系主任通知有关实验室作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作好保密工作。

(四)试卷的印制、保管由教学系负责。

四、评卷与登分

(一)笔试考核通常由命题人员组成阅卷小组,采取流水作业方式进行评卷。

(二)实验能力考核由2--3名教师组成考评小组,一般采取现场集体评分的方式进行。

(三)试卷的拆封登分应统一组织进行,并填报《实验考核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科,一份自备留案。

(四)以上过程均实行责任制,涉及到的所有原始文字材料应由参与人员签名,并由实验中心负责保管备查。

五、成绩记载

(一)所有实验课均要单独进行期末考核,按百分制记载成绩,未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的成绩,按实验课计划学时占该门课程总计划学时的比例记入总成绩。

(二)平时考核由授课教师负责,并由相应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平时考核不再记入实验考核成绩,但可作为参加期末实验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平时考核成绩比例为:预习报告20%、课堂操作40%、实验报告40%。期末考试成绩比例为:笔试考核30%,实验能力考核70%。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实验课期末考核:

1.平时实验考核不合格者,不准参加该实验课期末考核。

2.凡三次不按时提交实验报告或预习报告者,不准参加该实验课期末考核,成绩以零分计。

3.对于抄袭实验报告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则不准参加该实验课期末考核,成绩以零分计。

4.无故缺做2次以上(含2次)实验者,不准参加该实验课期末考核,成绩以零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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