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实验室的宏观管理,做到实验室仪器设备条件、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的协调发展,实验室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认真收集、整理和上报实验室的各种基本信息。
二、实验室基本信息的范围和内容
1、实验室基本情况信息:实验室编号、名称、建室时间、面积、管理级别、实验室沿革及主要特色、科技成果、专业技术水平和人才培养情况等。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信息:仪器设备分类号、仪器设备编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国别、生产厂家、单价、购置日期、现状、使用单位、使用方向及各类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和消耗材料的技术资料、使用维修记录、领用记录的帐、卡和文字材料及增减情况等。
3、实验室任务基本信息:教学科研任务情况、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和执行情况及教学科研的文件资料等。
(1)统计范围:不包括讲课中的演示实验、影视教学、听力训练、体育训练、计算机实习、车间实习等。
(2)教学任务:“开出实验”是指本学年实际开出实验项目个数,“人时数”是指本学年实际接纳参加实验的本科生、专科生的人时数(开出实验时数×实验人数)。
(3)科研任务:指列入学校科研计划及为校承担的各种服务项目及承担项目实验的时数。
4、实验项目信息:课程代码、实验序号、实验名称、实验类别、专业分类号、实验要求、实验者类别、实验者人数、每组人数、实验学时数、实验开出时间、获奖情况及变动情况等。
5、专职实验室人员信息:人员编号、所在实验室、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学专业、实验室工龄、专业职务、评职时间、业务专长、国内外进修时间和内容、论文数量及级别、主要工作等。
6、精密仪器及大型设备信息:年使用机时(分别统计教学、科研和其他)、培训人员数、新开和改进实验项目数、进行和完成的科研课题数、测试样品数、功能利用数、维护人员数、仪器设备负责人等。
7、其他基本信息:实验室管理的各种文件和制度,实验室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论文及成果鉴定证书、实验室经费的收支使用情况、实验室评优及事故的经验教训材料等。
三、基本信息的收集与整理
1、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是实验室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及专职工作人员有义务、有责任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2、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填写仪器设备、实验教学、安全检查等各类记录和收集有关资料。
3、实验室专职人员应做好工作日志和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要为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提供更为全面的原始依据。
四、实验室基本信息的上报和管理
1、学校对实验室基本信息实行二级管理。各实验室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并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和管理实验基本信息,有条件的实验室要实行计算机管理;学校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汇总实验室基本信息。
2、实验室应定期对基本信息进行整理统计,每年12月底前填写有关报表,按时上报。
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基本信息整理后,按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分类存档。同时应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及时上报各类实验室基本信息和有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