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规章制度>>院(系)文件>>正文
院(系)文件

安全文明实验室标准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安全,无事故。

二、实验室无破损、无危漏隐患,门窗、玻璃、锁、搭扣完整无缺;实验台、凳、架无破损,符合规范。

三、实验室通风、照明、控温、控湿等设施完好,电路、水、气管道布局合理规范。

四、实验室有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备和措施,实验操作室、办公室、值班室分开,实验室不存放自行车和生活用品。

五、高压容器存放合理,易燃与助燃气瓶分开放置,离明火10米以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有许可证、射线装置有合格证、工作人员有上岗证,放射性工作场所有标志和报警装置;对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有严格的领用管理办法,对病菌、实验动物有管理措施。

六、有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处理措施。

七、仪器设备帐、卡、物相符,低值耐用品帐、物相符,仪器设备完好。

八、仪器设备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及射线装置有操作规程,管理规范。

九、室内布局合理,仪器、桌面、地面、墙面、门窗及管道等无积灰与蛛网等杂物。

上一条: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下一条:实验室规则

关闭

Copyright©2017 版权所有: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联系电话:029-81530094 邮编:710100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神禾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