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实验室设置方案>的通知》【陕师院综(2017)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实验中心(室)设置及管理人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院(系)按照文件(附件1)要求申报实验中心、实验室及实验室管理人员,填写附件2《实验中心管理人员登记表》和附件3《实验室管理人员登记表》。经所在各院(系)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17年5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办公室(2号教学楼D21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584510969@qq.com。
联系人:卜渊博、武佳宁 联系电话:81530133
附件:1.《关于印发<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实验室设置方案>的通知》
2.《实验中心管理人员登记表》
3.《实验室管理人员登记表》
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